2014年10月21日 星期二

選里長,值得嗎?


【新新聞】為五萬元月薪選里長,值得嗎?

 

20140815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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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郭瓊俐

高雄氣爆事件中,當過三十年里長的竹東里前里長陳進發,因熱心替警消送水,不幸罹難。住在災區的立委管碧玲,爆炸當時以為發生地震,經所在的里長廣播,她隨著其他住戶疏散到公園後,才知道發生氣爆意外。

年底要選七八五三位村里長

「里長」就是這樣,不管都市或鄉村,只要發生事情,村里長通常是第一個出現的人;居民有什麼大小事,第一個想到的也是村里長。

村里長是台灣地方自治選舉中最基層的一環,定位卻很模糊,依內政部解釋:「里長係屬地方民選之公職人員,非民意代表,亦非屬公務人員」。由於「村里長」角色與另一個屬於公務員體系的「村里幹事」部分重疊,是否廢止村里長一職,學界迭有探討。

但台灣社會中,每個社區都很依賴村里長,是不爭的事實;因此,選舉制度再怎麼改變,村里長選舉並沒有被廢止。目前六都的行政區區長已改為官派,包括六都在內的全國各縣市,年底還是照常要選出七八五三位村里長。

不僅如此,政黨或團體,為了改變地方基層生態,紛紛推出特別計畫,如民進黨的「民主小草二一四青年參政翻轉基層」、學運世代提出的「青年占領政治」行動,都號召年輕人投入村里長選舉。

由記者轉行,已當選兩屆里長的嘉義市元培里里長蔡坤龍指出,鼓勵年輕人投入基層政治固然很好,但里長這個職務很「庸俗化」,不管好事、壞事都必須參與,很像是鄰里中跑腿的人,更像是政府與人民之間的橋樑,「沒有想像中的浪漫、高尚或有理想性」,想投入者必須有心理準備。

無論好事壞事都要參與

例如,需要「破門而入」的場合裡,警消通常都要會同里長;若需要鎖匠開門進入他人住所,沒有村里長在場,鎖匠擔心有糾紛,都會拒絕。蔡坤龍說,里長在鄰里間扮演一種奇特的「信任角色」,沒有法律明文規定,但法官或檢察官也都尊重這種傳統。

無論好事壞事,「參與角色」也是村里長被要求的。蔡坤龍舉例,好事包括里內有人結婚,里長要去敬酒、送上紅包;有人生小孩,送紅蛋來里辦公室,里長要去家裡恭喜、抱抱小孩;有人考上博士班,里長要去貼紅榜祝賀。壞事包括里內有公祭,里長一定要去,因為家屬覺得這是逝者的最後一程,里長去送行,「對家屬是很重要的事」。嘉義縣太保鄉有個村長,每次村裡有人出殯,他都騎著摩托車在隊伍前,當出殯隊伍的前導兼交通指揮,一路送到山頭。

里長所做的雜事,超乎一般人想像。蔡坤龍說,有人聞到某戶家裡傳出瓦斯味,里長要趕緊會同警消去查看;看到老人家走路姿態怪異,要詢問他是否需要看醫生;里民家裡有變故,要去查問是否需要辦理補助;里民之間有糾紛,需要里長調解;里內有獨居老人,必須常去登門探訪,確認他安好。

蔡坤龍擁有政大新聞系學歷,原是某大報的台南縣市召集人。當初返鄉參選里長,憑藉的便是熱忱,打出「換人做做看,生活會更好」的口號,順利當選。不過,即使他的父親多年前是「里長伯」,他早已耳濡目染;當了里長後,每天面對的繁瑣事仍超乎他的想像,讓他得了過度換氣症候群,必須服抗焦慮藥。經過很長時間的調適,他才得心應手。

每月「薪資」根本不夠用

一般人以為里長薪資福利很好,其實不然。里長沒有薪水,一般所謂的里長薪資,指的是政府每月發放的「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嘉義市是一個月四萬五千元,但這筆錢須直接扣掉四千元「村里辦公費」給里幹事,實拿四萬一千元。

蔡坤龍說,像他這種專職里長,一個月靠四萬一千元當自己的生活費與辦公經費,根本不夠用。他租一個小辦公室,月租五五○○元,每月自付的手機費、網路費二千多元,加上送花籃、紅白包等開支,到月底就捉襟見肘。當里長前四年,他都動用自己的存款,後來因為在部落格撰寫「菜鳥里長日記」,漸漸有知名度,開始有單位邀稿或演講邀約,才有其他收入補貼。

至於其他里長怎麼生活,蔡坤龍表示,有的里長是自己去上班,服務里民的事情交給老婆做,有的是自己開雜貨店、書店或五金行,一面看店一面服務里民。

蔡坤龍不諱言,也有里長定位自己就是「樁腳」,以前幾乎每年都有選舉,不管是議員、市長或立委,里長就當候選人的「樁腳」,拿到的綁樁費,有一半先當自己的「走路工」。

蔡坤龍強調,大部分村里長的選票,都是用心力付出所換來,若沒有服務熱忱,不要想當里長,因為這不是「改革社區」或「月領五十K」這麼不切實際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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