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4日 星期六

新北市優良公寓大廈評選活動計畫

102 年度新北市優良公寓大廈評選活動計畫


壹、緣起
隨著居住型態的改變,新北市的公寓大廈越來越多。許多來自各地
的人們集居於一個社區內,由於觀念、生活習慣和法令常識不同的
緣故,容易產生許多糾紛。為提升新北市居住品質、建立優質社區
及塑造「友善、宜居」城市,特辦理「優良公寓大廈評選活動」,
引領社區管理委員會提升管理品質,鼓勵社區居民協力參與,從基
層的生活環境與自治單位踐行居住環境管理與社區營造。


貳、參選條件
一、 參選資格:
(一) 公寓大廈社區應同時符合下列二項資格者,始得參加評選活
動。
1.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成立管理組織,並於100 年度
至102 年度經轄內各區公所依公寓大廈管理組織申請報
備處理原則准予成立或改選報備有案者或依國民住宅條
例由政府直接興建之國宅社區。
2. 100 年5 月1 日前領得建築物使用執照者。
(二) 曾於前一年度公寓大廈(國宅)管理維護評選獲選第一名者,
本次不得參選。
二、 評選分類:
因應時代不斷推進,舊型社區較無法與新型社區相互競爭,為使各
組間之競爭力及立足點趨近平等,並縮短各組間之差距,故參選社
區請就以下規定,選定組別報名參加評選,不得跨組報名。
(一) 87 年底前領得使用執照之社區組
(二) 88 年以後領得使用執照之小型社區組(149 戶以下)
(三) 88 年以後領得使用執照之中型社區組(150 戶以上至299
戶)
(四) 88 年以後領得使用執照之大型社區組(300 戶以上)


參、評選標準
一、 管理組織之組織運作( 30% )
(一) 管理組織業務執行情形(含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之執
行;會議紀錄、使用執照謄本、竣工圖說及有關文件之保管;
住戶各項服務工作及反應意見處理)。
(二) 財務(含管理維護費、公共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情形。
(三)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開情形(是否有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重開
議之情形)。
(四) 公寓大廈規約訂定內容及執行情形。
(五) 管理組織之成立、接管、人員進用及會議召開情形。
(六) 其他管理組織之組織運作等情形。
二、 共用部分與附屬設施管理維護品質( 30% )
(一) 行動不便(無障礙)設施之管理維護。
(二) 安全與門禁管理(包括消除治安死角、監視器裝置及協助警
方治安維護等資料)。
(三) 開放空間、停車空間之管理維護。
(四) 機電、消防、保全等公用設備及公共安全逃生設備之管理維
護及相關紀錄。
(五) 環境清潔維護、違規及違章建築制止處理情形(鐵窗規格化
程度等)。
(六) 專有部份之室內裝修證明申請情形。
(七) 其他共用部分與附屬設施管理維護品質之情形。
三、 社區營造( 40% )
(一) 各項鄰近社區敦親睦鄰、守望相助及住戶互動等活動( 10% )
(二) 社區活動計畫( 8% )
1. 各項文康、體育及鄰近公益活動。
2. 老人共餐活動之宣導及辦理。
3. 辦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相關法規之座談與有關居住安
全、大樓災害應變措施及急救講習訓練辦理情形。
4. 其他社區活動計畫等事項。
(三) 綠建築及低碳社區發展計畫( 10% )
1. 省電節能實施情形。
2. 綠建築之管理成效。
3. 低碳生活推廣情形。
4. 資源再利用(回收)處理情形。
5. 其他相關綠建築及低碳社區發展計畫。
(四) 社區安全發展計畫( 7% )
1. 高風險家庭關懷通報計畫(須了解通報機制)。
2. 防災及緊急應變計畫(若有防災專員證書另予加分)。
3. 成立志工或守望相助組織情形。
4. 獎金運用計畫。
5. 其他相關社區安全發展計畫。
(五) 社區特色發展計畫( 5% )


肆、評選獎項及獎勵
一、 公寓大廈社區管理維護第一名:每組社區各1 名,頒發獎牌乙
面並由本府酌發獎金新臺幣12 萬元。
二、 公寓大廈社區管理維護第二名:每組社區各1 名,頒發獎牌乙
面並由本府酌發獎金新臺幣9 萬元。
三、 公寓大廈管理維護第三名:每組社區各1 名,頒發獎牌乙面並
由本府酌發獎金新臺幣6 萬元。
四、 公寓大廈管理維護績優獎:每組社區各8 名,頒發獎狀乙面,
並由本府酌發績優獎獎金新臺幣3 萬元(例如:低碳社區績
優獎、環境塑造績優獎、管理創意績優獎等)。
五、 前述獎項若評選委員會認為參選社區於評選結果未達第一名標
準時,得保留決議第一名獎項從缺或酌增錄取名額之裁量權,
亦得於未超過獎金預算總額情況下,個別調整得獎獎項。
六、 凡進入複選之公寓大廈(國宅)社區,由本府發予感謝狀乙紙。


伍、評選程序
一、 評選作業如遇有爭議事件時,由評選委員會決議之;事後發現
社區於報名截止前1 年內發生重大影響公共安全、公共交通、
公共衛生、其他重大爭議事件且尚未獲得有效解決者或提供虛
偽不實文件時,主辦單位得經評選委員會決議後調整或追回社
區得獎獎項。
二、 另有關本活動計畫內容項目(含評選獎項及獎勵項目等),本
府保留異動的權利,得獎名額由評選委員視參選社區等情形提
請評選委員會會議決議。
三、 初選階段
(一) 由參選之公寓大廈及國民住宅社區依第參項評選標準,
分項備妥 101 年 5 月 1 日 起 至 102 年 4 月 30 日 止
相關資料。
(二) 由本府工務局辦理書面作業審核後,依報名各類組分
列明細表,提請評選委員會討論決定實地勘查。
四、 複選階段
(一) 評選委員會:由 市長指派本府工務局局長擔任召集委
員,另由本府遴聘政府機關、學術團體、專家學者若
干人組成評選委員會,外聘委員並依規定給予出席費。
(二) 排定時間安排委員至進入複選之公寓大廈社區實地考
評後,召開委員會議,就各項評選標準決選,選出得
獎者。

陸、公告與頒獎
經評選委員會決選出優良管理維護之公寓大廈社區,簽請 市長核定
後擇期頒獎。


柒、計畫時程
一、 報名時間: 102 年 5 月 1 日 起 至 5 月 31 日 止。
二、 報名方式:檢送評選活動資料光碟1 式10 份,如活動說明。
三、 初選: 102 年 7 月 10 日前評選出進入複選之社區。
四、 決選: 102 年 7 月 20 日 至 9 月 10 日。
(一) 至入圍複選之公寓大廈住宅社區實地評選。
(二) 開會評定優良公寓大廈得獎社區。
五、 頒獎:決選六十日內。


捌、獎補助金建議用途
一、 獲獎單位應檢附社區管理組織收據正本以供獎金核銷。
二、 各參選社區應事先擬定獎金運用計畫,並於獎金核發時提出社
區環境改善報告或計畫書送交本府及該社區管理組織,由管理
組織監督辦理。





103年度新北市優良公寓大廈評選活動 得獎名單
89年以後領得使用執照之「大型社區組」
獎項
社區名稱
第一名
湯泉櫻花社區管理委員會
第二名
遠雄U未來社區管理委員會
第三名
銀河水都社區管理委員會
管理創意績優獎
台北灣第一期社區管理委員會
用心經營績優獎
遠雄紫京城社區管理委員會
防災意識績優獎
長堤社區管理委員會
環境塑造績優獎
水公園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社區融合績優獎
遠雄大學風呂社區管理委員會
社區融合績優獎
新歐洲社區管理委員會
用心經營績優獎
未來城二期社區管理委員會
89年以後領得使用執照之「中型社區組 」
獎項
社區名稱
第一名
河美社區管理委員會
第二名
築城經典社區管理委員會
第三名
遠雄未來家芬蘭區社區管理委員會
環境生態績優獎
翡麗社區管理委員會
用心經營績優獎
合康雙捷市社區管理委員會
環境塑造績優獎
寶格麗花園社區管理委員會
財務完善績優獎
台北愛河大廈管理委員會
防災意識績優獎
遠揚新站社區公寓大廈
社區關懷績優獎
遠雄未來城第八期未來家(瑞典區)管理委員會
管理提升績優獎
人見仁愛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社區融合績優獎
翡冷翠社區管理委員會
用心經營績優獎
合康世紀玫瑰社區管理委員會
管理創意績優獎
藝術國寶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88年以後領得使用執照之「小型社區組」
獎項
社區名稱
第一名
格林珍寶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第二名
陸江社區管理委員會
第三名
一品陞月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管理創意績優獎
漢皇極品喬治五世公寓大廈社區
環境塑造績優獎
國泰一品管理委員會
社區e化績優獎
仁愛提琴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環境塑造績優獎
三輝首馥大廈管理委員會
社區融合績優獎
觀止社區管理委員會
用心經營績優獎
台北官邸管理委員會
節能減碳績優獎
景安京璽社區管理委員會
環境塑造績優獎
新潤藏峰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88年底前領得使用執照之社區組
獎項
社區名稱
第一名
環翠天廈F區管理委員會
第二名
登峰天廈AD區社區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第三名
潤泰陽光天廈公寓大廈社區管理委員會
環境綠化績優獎
潤泰陽光新廈管理委員會
環境塑造績優獎
龍長吟花園廣場社區住宅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低碳社區績優獎
登峰天廈BC區管理委員會
用心經營績優獎
國泰民安社區管理委員會
環境綠化績優獎
公園世紀A區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綠美化績優獎
琉森湖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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